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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弘和药物研发有限公司年研发50公斤医药中间体(不含成品药)搬迁项目(第一阶段:年研发5公斤医药中间体(不含成品药))

发布者:无锡市科泓环境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:2020-9-30 10:43:16 点击次数:3049 关闭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),现将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),现将江苏弘和药物研发有限公司年研发50公斤医药中间体(不含成品药)搬迁项目(第一阶段:年研发5公斤医药中间体(不含成品药) 
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年研发50公斤医药中间体(不含成品药)搬迁项目(第一阶段:年研发5公斤医药中间体(不含成品药)

地点: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35C6

建设单位:江苏弘和药物研发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年研发5公斤医药中间体(不含成品药) 

公示时间:2020930日至2020112
联系人:戴懿青

联系电话:13771008001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